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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宣城市三力禽业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作者:执行庭  发布时间:2015-06-11 10:23:30 打印 字号: | |

案号

2014)泾执字第00785

被执行人

宣城市三力禽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地址

安徽省泾县琴溪镇赤滩村

执行依据

(2014)泾民二初字第0046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金额(元)

50885

申请执行人

袁斌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0563-5101333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