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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泾法研  发布时间:2015-05-13 16:38:11 打印 字号: | |

513上午, 2015年度全县宣传报道工作暨骨干通讯员培训会议在城召开。会上,对2014年度宣传报道工作突出的9个单位进行了表彰。泾县法院榜上有名,至此,该院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始终把宣传报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法院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注重强化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有效提高了新闻宣传稿件的采用率,2014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528篇次,切实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治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着力讴歌司法为民成就,编发优秀法官和先进集体事迹通讯,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案件开庭信息网上发布,网络图文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发布裁判文书。注重展示法院文化,编发法官随笔、书画摄影作品,充分展示法官人文才智,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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