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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
被执行人朱红兵、王雪梅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作者:执行庭  发布时间:2015-05-13 10:52:38 打印 字号: | |

案号

2015)泾执字第00152

被执行人

朱红兵,王雪梅

 

 

被执行人地址

泾县泾川镇城东小区17幢二单元404

执行依据

(2014)泾民一初字第01499

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金额(元)

860000

申请执行人

刘江琴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0563-5101333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