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泾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泾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就以下标的举行公开拍卖会,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皖P42313号解放牌重型普通货车,型号:CA1170PK2L713A80,参考价为:2.8万元。保证金:3千元。
2、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604室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15.76㎡,参考价为:49.6万元。保证金:5万元。
3、泾县泾川镇幕桥路泾秀苑30幢603室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11.16㎡,参考价为:55万元。保证金:5万元。
4、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大道25号(滨江花园17-18幢5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63.86㎡,土地: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参考价为:40.5万元。保证金:4万元。
5、安徽省迎家福酒业有限公司40%股权(公司房产、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资产约89万元的40%),参考价为:47.6万元。保证金:4.5万元。
二、咨询展示: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
交保证金账号:户名: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
账号:10034316189001000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三、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5月7日下午17:00止。
报名地点:泾县泾川镇苏红西路58号
上述房产承租人及安徽省迎家福酒业有限公司持股人享受优先购买权,如缺席,则丧失权利,本公告视为送达承租人及安徽省迎家福酒业有限公司持股人。
四、 咨询电话: 13865342745(朱先生)
芜湖皖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