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同志在2014年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要事迹如下:
一、思想进步,政治合格
该同志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在党组织的严格领导下,积极参加本院党支部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能够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认真细致,艰苦奋斗,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强的党性。
二、工作勤恳,作风扎实
杨阳同志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探索创新、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地完成工作。
(1)及时、高效的完成领导及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做好案件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案件记录工作,协助做好诉前调解、案件装订、送检及归档工作。
(3)积极撰写法院简报信息,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总结。
三、刻苦钻研,素质过硬
该同志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
钻研业务知识,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在学习中,该同志能够做到认真刻苦、积极主动。该同志能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其他活动,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