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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发言摘编
作者: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03 09:30:37 打印 字号: |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郭伟清

碧华曾对我说,当他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

有一张照片,是碧华前往一个当事人家中走访时拍下的。照片左侧拿着蓝色帆布袋的男子叫沃根生。20089月,沃根生83岁的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判决以后,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

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来到现场,碧华弓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阁楼很矮,碧华的头几乎要碰到楼顶的横梁,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

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

在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我们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41215,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言语间,那神情,痛到了心底!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记得他刚去长宁法院工作不久,有一次我遇见他,他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起基层法院的管理理念和信息化建设的设想。我当时就非常惊讶,他长期在高院工作,怎么对基层情况了解得这么透彻。后来我才知道,他一上任就调阅了100多件执行中止案件和大量的群众来信,加班加点分析研究,白天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案件的审理。正是这种有针对性的探究,才让他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碧华爱书,我早有耳闻,但当我走进他家的书房,我还是被深深震撼了!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法学的、文学的、哲学的、管理学的、心理学的,甚至还有建筑学的。我随手翻开一本书,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注解。

碧华是一位专家型法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十多本法学专著。他常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为民司法。2010年,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问世了,我在第一时间阅读了这本书,我被书中缜密的审判思路所折服。记得当时我在徐汇法院工作,我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里告诉我,写这本书时,他正在中央党校学习,为了研究日本学者的相关理论,他白天上课,晚上天天坐地铁去读日语班,花了整整一年时间学会了日语。

2013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海开启了司法改革试点的大幕。碧华深深地意识到这是法律人实现法治梦想的历史机遇,他就像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成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

改革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面对一根根硬骨头,考量的是改革者的勇气和担当。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长期以来责任难落实、责任难追究的问题,碧华提出:一定要进行可视化管理,把审判权力的运行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看得见;一定要制定法官的权力清单,坚决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

为了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他坚持一定要择优遴选法官,一定要把优秀的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绝不搞论资排辈、绝不搞一刀切、绝不网开一面。

有人善意提醒他,司法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利益调整,还是悠着点。但他直言,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呢。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担当。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

碧华去世后,我在整理他的文稿时,发现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知行合一》,他在里面是这样写的:“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

他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