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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被授予“2014年度全省法院专项工作集体二等功”
作者:朱林华 姜晨宁  发布时间:2015-02-12 09:53:43 打印 字号: | |

28,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泾县法院被省高院授予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专项工作集体二等功”。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特别是诉讼服务专项工作业绩突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立足现有条件,打造一流窗口。2010年,该院在全省率先创建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并于20111月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机构。2012年,按照省高院要求,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将中心分为候访、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区五个区域,提供31项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到2014年,中心不断完善导诉台、总值班制度,积极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放置各种便民设施,并加强窗口信息化建设,处处体现为民情怀。

着力纠纷化解,完善诉调对接。主动与县消费者协会、交警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定期安排法官前去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各级组织多元化解纠纷。2012年,共指导诉前化解涉及消费者权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602件,2013年化解936件,2014年化解773件,大幅减少此类案件进入法院诉讼的数量。同时,在中心成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局聘请三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依法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2011年以来,中心共诉前调解纠纷1359件,占已结民商事案件数的17%

注重机制创新,完善为民举措。立案时就对案件进行开庭排期,让当事人在立案的同时就知晓开庭时间、地点,减少往返法院的次数。2012年,中心首创委托基层组织送达机制,截止2014年底,共委托基层组织送达案件698件,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2014年,中心继续延伸功能,拓展诉讼服务范围,先后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四个乡镇成立了“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四个村设立了“便民诉讼服务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优质、高效、及时的司法便民服务。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