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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张继超同志主要事迹
作者: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5-02-09 08:54:43 打印 字号: | |

张继超,男,2011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212月入职泾县人民法院,在刑庭担任书记员,201410月被县委组织部选派到昌桥乡汪店村担任党总支第一书记。入职以来,本人一直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现将主要事迹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在思想上加以重视,而最为重要的是理论联系实践。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联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工作日志、民情日志,积极参加院里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活动,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好先锋队

在刑庭担任书记员期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庭前认真阅卷,送达当事人,做好庭前准备;庭中仔细记录,注重细节;庭后落实工作,校对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及其他部门。另外还承担庭里的调研、案件传真、综合信息的汇报任务,每年记录案件达100余件,撰写调研报告20余篇,案件传真及综合信息30余篇。在院里是论文撰写小组成员,13年、14年的两篇论文均被本院推荐至宣城中院参加评比。因工作成绩突出,获本院2013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以后还需继续努力,现在被选派至村里工作,换了一个新环境,且偏离自己的专业,因此更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职,继续当好先锋队。

三、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在法院工作期间,我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工作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严格按照“五个严禁”的标准执行,从无吃拿卡要行为,对待群众热情,从无生冷硬腿的态度。本人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要继续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注意生活中的细节继承发扬好习惯,坚决摒弃坏习惯。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自己,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