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法院就该院审判法庭项目外墙门窗加工、安装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合格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外墙窗制作、安装工程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四、投标企业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门窗制作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专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5年1月13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8:30时~16:30时止,双休日不休息)。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泾县谢家园路泾县人民法院基建办。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9日下午15时;
2、开标时间:2015年1月30日下午15时;
3、开标地点:泾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再受理。
5、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谈判前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开设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以转账凭证和招标人财务人员确认是否交纳。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泾县人民法院基建专户
开户行: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20000344224910300000018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 朱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56322387、18956303192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