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泾县法院的送达法官们与往常一样,上班的第一时间整理好下乡送达的案件,设计好送达路线,开始他们一天的行程。但今天他们的任务又与以住不同,因为今天送达案件的多数被告都是经过多方打听没有音讯或者多次上门送达均无功而返的案件,今天的送达能否顺利找到被送达人,能否成功完成送达的任务,临行前送达法官心里着实没有底。
送达受挫,被告下落不明。第一站要寻找的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2名被告王某某、赵某某夫妇,被告夫妇系汀溪乡红星村居民,案件立案时,原告县农商行并没有提供被告的联系电话,经与原告方沟通得知,他们既不知道被告的电话号码,也无法找到被告夫妇。为了尽可能地了解被告的下落情况,送达法官一行驱车30余公里来到位于汀溪乡红星村找到了被告夫妇的家,但却大门紧锁,根据房屋周边的情况推断,此房屋已经很久没人居住过。送达法官又来到被告所在村的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两被告在多年前就已外出务工,现具体地址不详,无法联系。鉴于此,送达法官根据相关的规定请村委会出具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
爬山一小时,送达离婚案。第二站寻找的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何某某,该案立案后,送达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送达法官与原告联系后得知被告何某某经常在外,很少回家。为了寻找到被告,送达法官决定上门看看,一路打听,终于来到了被告何某某家所在的汀溪乡苏红村慈坑桥头村,在桥头村,送达法官打听到被告家在距村里还有二三公里多的半山腰上,而且也不知被告家中是否有人。当时正是烈日当头,遥望着半山腰上那幢红瓦房,送达法官没有犹豫,他们一行沿着崎岖的山路一路向上,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行进,终于来到了这户“山上人家”,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何某某前两天刚好回来,在得知送达法官的来意后,被告非常配合的签收了应诉材料。
抓住时机,午间成功送达。从山上下来已是正午时分,送达法官简单地吃过午饭后,又驱车驶向下一个目的地。第三站是县城,寻找的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徐某,该案立案后,送达法官先后多次上门寻找,都因家中无人而未成功送达,经过与原告沟通得知被告徐某只有中午下班后的两个小时内在家,其余时间很少回来。因此,送达法官中午顾不得休息,一路前行赶回县城,再次来到被告徐某家,找到了正在家中午休的被告徐某,成功送达了该案的应诉材料。
手机号码差一位,送达花费三小时。第四站去的是被告杨某某家--云岭镇陈塘村,距离城区西南约40余公里。因为该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是因一起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了解,而且原告对被告的情况也不是很清楚,仅能提供被告杨某某的家庭地址和一个联系方式,同时,原告也不能确定被告现在是否在其提供的地址处居住,其提供联系方式也因号码有误而无法接通。送达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一路打听赶到云岭镇陈塘村杨家组,找到了被告的家,但不巧的是被告不在家。但大门敞开着,门口还停着一辆电动车,估计被告没有出远门,也可能就在附近田地里做农活,于是,送达法官就在被告家的周边打听被告的下落,后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被告的嫂子,送达法官遂请其帮忙联系被告,经联系,得知被告现在田地里干农活,需要半个多小时才能赶回来,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等待,终于在17点10分等到了被告杨某某,得知送达法官的来意后,其非常配合的签收了应诉材料,在核对其联系方式时,发现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联系电话中有一位数字填写错误,仅仅一位数之差却让送达之路长了三个多小时。
夕阳西下,返回法院。一日紧凑有序的送达工作结束了,行程大约200多公里,完成了4件案件共5名被告的送达,带着成功送达的一件件案件,送达法官踏上了返程,一路上谈论着今天的送达心得,总结着送达经验,他们已经忘记了疲惫,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忙碌,他们只为能及时送出案件材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每一件纠纷都能得到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