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且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日益增大,审理周期也相对较长。2014年上半年,泾县法院审结的1096件民事案件,1个月内审结的有517件,占案件总数47.17%;1-3个月内审结的有472件,占案件总数43.07%;3-6个月内审结的有104件,占案件总数9.49%;超6个月审结的有3件,占案件总数0.27%。为此,该院专门进行了调研,分析影响案件审理周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是送达难致公告案件增多。当前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很多案件无法查找到被送达人的准确住址或工作地点,大量案件需公告送达来完成法律程序,导致案件的审理周期无形延长。
二是需鉴定评估或须依另案处理结果为依据。当事人申请鉴定、评估,或者案件的审理须依另一案件的处理结果为依据,另一案件尚未审理终结,这也是导致案件审限过长的原因之一。
三是案件本身原因。如重大疑难复杂、类型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事人因力量薄弱,自身证据少,又未聘请委托代理律师,没有力量和能力调查;或证据难调查,为了查明案情且需要调查;还有些案件需追加当事人;当事人在外地,地处偏远,都影响案件的审理期限。
四是为彻底化解纠纷而多次调解。案件审理或执行中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易激化。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同时也为了促使双方调解、和解,需要多次和原、被告双方沟通,化解矛盾,这一举措也势必影响案件的审理周期。
五是当事人被被告人在押。近些年因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会有很多涉及债务的民商事案件,该类案件被告在被羁押或判决前,因会见及送达困难,导致案件不能及时送达,同时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则需异地开庭审理,都会导致案件的审理期限延长。
六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近些年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而基层法院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一线办案法官基本上没有增加,使“案件多,审判人员少”的矛盾突出,不少案件因不能及时审理而拖延了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