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发扬“钉钉子”精神拒绝“四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泾县法院始终砥砺踏石留印的精神,保持党风政风的清新,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拒绝“四风”。
一钉执纪监督拒绝形式主义。全院上下狠抓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六项措施”等规定,将作风督查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规范司法公开制度,逐步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观摩、庭审亲历、庭审直播等活动,接受人大对法官履职评议,将人大代表和群众等请进法院,增强工作广度、深度、透明度。
二钉思想建设拒绝官僚主义。全院干警按照严衡量、真查摆、深分析、实整改等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认识,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摒弃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的情况,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以焦裕禄精神为对照,针对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增强群众意识。建立完善群众反映问题交办工作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意见、建议或具体诉求,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考核。
三钉司法能力拒绝享乐主义。重视干警业务知识积累,除了完成上级法院安排的培训,还积极选派干警外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在法院内部定期开展各类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资深法官进行授课。干警们坚决抵制“求稳多、求进少”的享乐主义倾向,自觉积极钻研新修订的各类法律法规,共同讨论分析,进一步解决当前审判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提升应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四钉规章制度拒绝奢靡之风。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日常工作中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在节假日更是以最高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在“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前着重强调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现象,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在本院外网公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