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泾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块土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泾县琴溪镇华鼎不锈钢铸业东侧、322省道南侧地块,原面积6666㎡,322省道宣泾路拓宽征收了1005.66㎡,本次实际拍卖面积5660.34㎡,土地用途为住宅,起拍价402.448万元,保证金40万元。
注: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失去相关权利。
二、拍卖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地点:泾县法院二楼。
三、拍卖及资料索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17:00止。
标的展示、踏勘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17:00止。
四、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相关证件及相应拍卖保证金到本公司(宣城市瑞景公寓A座12楼1508室或泾县桃花潭东路367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非成交人保证金拍卖会后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 13515632333程先生 18056337298郑女士
安徽省宣城市方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