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4)泾执字第00240号
被执行人
李斌
被执行人地址
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晏公村红庙组交通北路056号
执行依据
(2013)泾民一初字第00991号
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元)
13000元
申请执行人
李荣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0563-51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