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3)泾执字第00786号
被执行人
丁根发
被执行人地址
安徽省泾县丁家桥镇丁桥村汉公组9号
执行依据
(2013)泾民一初字第003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元)
162600元
申请执行人
戴美兰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0563-51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