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3)泾执字第00631号
被执行人
王胜好
被执行人地址
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裕丰路41-6号
执行依据
(2012)泾民一初字第015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元)
105600元
申请执行人
张荣贵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0563-51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