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3)泾执字第00679号
被执行人
程文革
被执行人地址
安徽省泾县榔桥镇大庄村下河组30号
执行依据
(2013)泾民一初字第0019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元)
22880元
申请执行人
齐宏发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0563-51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