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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融入社会,扬帆新的人生

——记泾县法院法官回访未成年犯

作者:张继超  发布时间:2013-03-26 16:37:07 打印 字号: | |

“小勇,这段时间你表现的不错,但还要继续努力,听你父母的话,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319日下午,泾县法院刑庭法官对因犯抢劫罪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小勇进行回访、帮教。

来到小勇的家中,一身浅蓝色牛仔服、白色运动鞋,高大、帅气的小勇出现在法官面前。开口说话便露出腼腆的微笑,很难把小勇同一个抢劫犯联系起来。法官亲切地与小勇交谈,对其近期生活、工作、学习、交友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现实困难。听到小勇说他不想再读书了,法官眉头皱了一下,流露出担忧的神情,她告诉小勇,“你现在还小,今后的路还很长,只有不断的学习进步、增长才干,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同时法官叮嘱小勇要洁身自好、谨慎交友,尽量不去网吧等社会闲杂人员聚集的地方;要定期向社区矫正部门汇报近况,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经过法官语重心长的教育后,小勇眼中充满着对生活的信心,对未来的憧憬。他告诉法官想学一门手艺,以后好找工作,为社会做一份贡献。听到这,法官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这样的回访只是泾县法院对未成年犯实行定期回访制度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泾县法院一直以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定期组织回访、帮教等方式,尽力挽救失足少年,展现正能量,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使其能够早日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新的人生。

 

来源:泾法研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