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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立案庭制定四项措施应对新民诉法的实施

作者:柳莹  发布时间:2013-03-25 08:13:02 打印 字号: | |

 

为妥善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法院立案审查工作将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泾县法院立案庭就新《民事诉讼法》有关立案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研究,制定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组织立案人员学习新民诉法有关立案方面的规定,重点学习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权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

二是及时更换了诉讼文书材料,制定了新的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收据、诉前调解征求意见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向当事人发放宣传,也为下一步审判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针对起诉状的内容以及公民代理问题形成统一认识,对于涉及到单位派员代理案件的,及时审查代理人的工作证、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明,确保公民代理工作的正常实施。

四是进一步做好案件的立案调解工作,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分别对案件实行诉前调解或者速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组织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解决纷争。

                               

来源:泾法研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