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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诉调对接”让消费者一条龙式维权

作者:曹霞  发布时间:2013-03-14 10:07:54 打印 字号: | |

“消费纠纷具有经常性、复杂性等特点,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激化,导致治安案件、上访事件、甚至是刑事案件。因此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资源,构建诉调衔接机制,有利于妥善化解好此类纠纷。”泾县法院院长陈钢新介绍说。 

泾县法院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联合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于去年5月率先在全市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真正让消费者一条龙式维权。机制建立后,对于消费纠纷首先积极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依法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当该纠纷无法调解时则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主动将其引入诉讼程序,并在诉讼中确保司法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化解消费纠纷。而对于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约定,可以到法院申请要求司法确认,免去消费者担心,为消费者维权加上“保险杠”。

机制实施以来,共诉前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案78件,司法确认消费纠纷案7件。

   

 

来源:泾法研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