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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六注重”

作者:曹霞  发布时间:2013-03-04 15:19:5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泾县法院不断创新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积极作用,切实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落到实处。

注重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维权意识,筑牢保护屏障。精选典型案件,以巡回办案,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注重沟通互动。与妇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维权工作合力。根据案件需要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案件的成因、社会影响、量型的建议等提出参考意见。对涉及维权案件,邀请妇联干部旁听庭审,实行有效监督。

注重司法救助。对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对依法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妇女儿童优先保护,依法适用先予执行。近三年来,为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缓、减、免诉讼费   27万余元。

 注重矛盾排查。针对审理中发现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案件的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方法,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三年来,共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615件,无一起案件事故发生。

注重职能延伸。特邀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女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固有的温和、细腻、等性格优势,便于沟通调解。定期组织她们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她们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水平。

注重案件畅通。在审判程序各环节架起维权“高速路”,保障妇女儿童维权“一路畅通”。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从诉前、立案、审理各环节入手,注重简化程序,压缩审查时间,要求对此类案件重点办、抓紧办、认真办。

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7441件,审理未成年人案件398件,并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32次,慰问贫困妇女和留守儿童15次,接待来访咨询9000多人次、接听热线电话2000多个,上街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活动6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多份,进校园上法制教育课4次,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泾法研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