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在推行党员承诺制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现状和本院实际,结合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岗位工作实际,特确定党员如下工作目标。
一、共性目标
一要带头加强学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要带头转变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为人诚实、正直,作风踏实、深入,服务热情、周到。
三要带头开拓创新。按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承诺目标执行情况,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不迟到、不早退,吃苦耐劳,工作主动,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要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锐意进取,大胆工作,奋发有为,取信于民。
五要带头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部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廉洁自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二、践行目标
一要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思想, 努力提高党员自警自律意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地位观,增强“司法兴国,掌权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工作履职到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忠诚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全力以赴干好本职工作,以过硬的本领和优异的成绩赢得单位、组织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要执行制度到位。把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同岗位工作落实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并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
四要服务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公正司法、文明司法、高效司法,以过硬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
五要监督制约到位。积极发挥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职责,要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同志工作行为的监督,同时勇于接受组织、同事和社会各界对自身从业言行的监督,特别是承诺事项的完成要经受民主评价和组织考评。
三、违诺责任
一是对待承诺事项若因不可预见性特殊情况难以做到的将及时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请求组织向党员通报赢得理解。
二是若因工作故意失职违反承诺,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立即纠正。
三是若违反承诺情节特别严重,应由党组织对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