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促我院“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活动科学、扎实、高效推进,确保实效,我院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发展目标,着力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建设坚强有力党的党支部,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公正高效、争创一流”的党员干部队伍,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人民法院工作职责和特点,明晰国内外形势大局,把握国家、社会和时代发展方向,融入县委“跨越发展、富民强县”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掀起比学赶超、奉献有为,干事创业热潮,使各项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新风貌、新发展。为此:
(一)以院党组为中心,支部抓党建为主导,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
(二)着力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切实增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讲党性、树正气、比奉献。党员同志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推动社会科学发展进步中发挥主体作用。具备并不断提升五方面素质:一 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把握大局的政治判断能力;二、熟练驾驭庭审,查清案件真相,准确认定证据,分清是非,准确理解、适用法律,客观公正办案的审判业务能力;三、善于协调,做群众工作,化干戈为玉帛,处事应变和处理问题不留后患能力;四、说理准确,逻辑严谨,层次清楚,语言精练的文字表达能力;五、公道正派、胸怀宽广、勤奋敬业、清正廉明。
(三)科学、合理制定以履行职责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等为内容的激励机制,营造勇于进取,敢于争先,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比工作质量、比效率、比效果,树形象、树典型、树先进。
三 、我院党支部和党员开展以“班子创‘五好’、党员争‘十星’”为抓手,结合对党员、干警在思想、廉政、工作能力、审判业绩、作风建设五方面进行百分考核制评分和执行岗位目标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
“班子创‘五好’”就是要努力争取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要做到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要做到对党员的教育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要做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要做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要能够做到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党员争‘十星’”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在“五带头”的基础上争创“十颗星”。“五带头”就是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争创“十颗星”:一是争创信念星。每个党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党忠诚,不信谣、不传谣。二是争创学习星。我院党员要结合创建“学习型法院”的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注重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借鉴经验,提高办案能力。三是争创公仆星。要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践行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作风优良,办事高效。四是争创业务星。每个党员要爱岗敬业,奋发进取;钻研业务,胜任工作,多办案,办好案,年底要评出“审判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并进行重奖。五是争创守纪星。要结合今年我院开展的“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廉政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争创开拓星。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创一流业绩,创工作特色。七是争创帮扶星。要在工作中互帮互学,生活中热心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要加大巡回办案的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要为确有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提供法律帮助。八是争创团结星。要待人诚恳,为人谦逊,团结同志,集体荣誉感强;关心同志,善于协作,出色完成任务。九是争创责任星。要顾大局,识大体,拥护和支持全县的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和我院的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十是争创文明星。要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保持良好司法礼仪,树立司法文明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