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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把好“五关”促“涉农”案件审理

作者:朱晓华  发布时间:2012-12-11 20:15:18 打印 字号: | |

泾县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注重把好 “五关”,充分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把好民风民俗关。善于了解当地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在办案过程中尊重和运用善良风俗,裁判结果力求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

二把好立案关。在立案时,通过沟通交流等途径了解原告起诉的真实目的,对可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的纠纷暂缓立案,交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避免加重双方对立情绪而影响矛盾化解进程。

三是把好诉讼指导关。正视农村当事人及部分公民代理人法律知识欠缺的现状,从案件立案开始就注重对当事人作适当诉讼指导。同时注重发挥法院调查在事实查明中的补充作用,使裁判事实最大程度接近客观真实。

四是把好交流沟通关。以群众认同、接受的方式倾听诉求、诠释法理。对于当事人表达观点不充分的,通过发问方式查证、引导。

五是把好判后答疑关。对于败诉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强调的理由,在判后详细分析法院不予采信的理由,进行释法答疑,促使其服判息诉,避免引起上访信访。

                             

来源:泾法研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