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无悔的追求

泾县人民法院柳莹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柳絮飘零  发布时间:2012-10-15 09:03:49 打印 字号: | |

柳莹,女,2005年通过考试进入泾县人民法院,在书记员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应相依相伴,无怨无悔”。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8年来,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宗旨,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群众满腔热情,对待私利一文不贪,坚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法院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书记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努力学习,探索创新

初进法院,柳莹同志被分在民一庭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她一面向老同志请教,一面参加了函授学习,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每年记录的案件均在200件以上,位居全院前列。2011年泾县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她被选调到诉讼服务中心从事立案、统计等前台服务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她很快进入角色,当年便完成3000余件案件的立案受理、信息录入、排期开庭等工作,无一差错。同时,在工作中,她积极创新,实现便民。20116月,江苏宿迁市的杜某要求与丈夫离婚,因路途遥远,为了节约开支,杜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诉状和受理费寄到法院。收到邮寄的诉状后,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柳莹请示领导后决定立案并将受理案件的材料及其开庭传票邮寄给杜某。此举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讼累,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还开创了泾县法院邮寄立案的先河。

牢记宗旨,一心为民

在工作中,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心系百姓,坚持做司法为民的有心人。今年8月份,一位七旬老人来到法院,说要起诉。经了解,老人有两个子女,长子因交通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次子为智障,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去年,老人将家里仅有的积蓄4万元借给了张某,现张某欠债不还。老人在万般无耐的情况下来一到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柳莹根据老人的口述,帮助老人写好的诉状,并按照程序帮助老人申请司法救助,缓交了诉讼费予以立案,同时启动速裁程序,当天下午,在速裁庭,张某现场将欠款及利息支付给了老人,当老人取回欠款后,激动的拉着柳莹的手说:你真是一位好姑娘,这可是我们全家人的救命钱,太谢谢你了。

一身正气,清白做人

这些年由于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案子一到法院,找关系、请客送礼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些诱惑,她坚持一身正气,清白做人。她常说我虽是书记员,不办案件,但如有一点私心杂念,天平也会倾斜,也会影响法院的形象。一次,她的一个关系很好的同学被人起诉到法院,正好书记员是她,这位同学请她帮忙,让她和法官说一下,并要请她吃饭,她拒绝了,她对审判员说案子该咋办就咋办,不要顾及情面,最后该案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同学败诉。对此同学大为不满,几年都没有理睬她。她说:“同窗之情很珍贵,但是我不能让法官撇开法律保情面,更不能因一已私利而天平失色,让法院蒙羞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朱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