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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3 11:12:51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对本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到位,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长:陈钢新(党组书记、院长),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卫太明(院支部书记),负责工作动态、决策执行工作。

  员:

缪宏斌(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制度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组织建设工作。

  明(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思想建设工作。

范方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廉政建设工作。

  跃 (审委会专职委员),负责党务公开专栏工作。

吴卫红(审委会专职委员),负责党员心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友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朱晓华、朱林华、张徽秦。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责任编辑: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