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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中共泾县人民法院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名单及其分工的请示

作者: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2-07-20 10:18:22 打印 字号: | |

 

中共泾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我院党支部于2012629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卫太明、张友葆、朱晓华、汪璐、朱林华、张徽秦、曹霞七名同志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召开了第一次支部委员长会会议,选举卫太明同志为支部书记,张友葆、朱晓华同志为支部副书记。具体分工如下:

卫太明,任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面工作;

张友葆,任支部副书记,分管纪检、统战、青年工作;

朱晓华,任支部副书记,分管组织、宣传工作;

汪璐,任支部纪检兼青年委员;

朱林华,任支部统战委员;

张徽秦,任支部组织委员;

曹霞,任支部宣传委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来源:党支部
责任编辑: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