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泾县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
泾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南依黄山,西临九华山,襟抱太平湖,全县部面积2059平方公里,辖有11个乡镇,约36万人口。泾县人民法院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等7个业务庭等14个内设机构。 2002年,占地10亩的新办公大楼落成,为泾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该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为73个,在职干警69名,其中有法官职称的43人,书记员14人,司法警察7人,其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5人。另该院为缓解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的矛盾,还自聘了司法警察、速录员等司法辅助人员共18人。在职法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35人,占83.7%。自2008年起,收结案数均以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其中,2008年收案2189件,结案2059件;2009年收案2640件,结案2521件;今年1-6月份收案1892件,结案1332件。
二、泾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公开的基本情况
泾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和谐。从案件的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做到了全程公开,受到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做好司法公开,泾县人民法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设立“一站式”立案信访窗口,便民诉讼,实现立案公开。
在立案大厅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格式、诉讼费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等。对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受理、审查、立案全程服务,材料齐全在最快时间内完成立案手续,材料缺漏的及时告知,让当事人“少跑腿”;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之当事人原因,说明理由并告之其解决纠纷的渠道。专人负责立案指导,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纠纷化解方式,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立案大厅纸笔、老花镜,一应俱全,提供各类案件的《诉讼指南》、《举证指南》、《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立案须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诉讼须知》等便民资料,实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法官有人找,电话有人接。利用橱窗将法院的内设机构、审判任务、审判流程等向社会公开。使当事人一进入法院便置身在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环境中,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2、利用多种形式,实现审判公开。首先,在机关大厅建立了宽大的电子公告屏。滚动式播放近期开庭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姓名等信息,以及投诉电话、信访电话等。其次,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公民开庭时按规定领取旁听证后入庭旁听;如案情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在召开审判委员会之前向当事人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情况,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将案件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告知当事人。第三,公开裁判过程:庭审前及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官行使释明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判决前,法官就当事人争执的案件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判决后,在裁判文书中将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依据、适用的法律及裁判结果,向当事人阐明。将一些优秀的裁判文书在内网上公布,进行交流学习。第四,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尝试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参与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有关领导和行政机关、有关社会团体旁听、观摩群众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庭审;加强与廉政监督员的联系,向他们定期通报法院的工作情况。我院将公开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以外,所有与审判有关的事项一律公开,以公开促审判,以公开促调解,以公开促案结事了。今年1-6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39件,审结86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45件,调撤率达63%;判决结案320件,上诉20件,服判息诉率达93.8%。
3、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执行公开。一是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情况、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依据及程序在立案信访大厅予以公开。让当事人对案件执行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增加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二是建立执行日志,公开执行人员的情况及联络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包括适用强制执行措施说明、案件未执行原因说明、适用中止、终结原因说明等,保障当事人双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对评估、拍卖严格依据《执行案件评估、拍卖机构遴选办法》、《执行案件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开选定。四是对法院办理的重大执行案件或社会关注案件,向社会及时、详细地公布执行工作的程序以及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况;在处理和拍卖财产等司法程序中,向社会透明地公开其拍卖和变价过程,以获得群众监督。通过以上措施,使我院的执行工作置身于阳光之下,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理解和大力支持,绝大多数案件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2009年,共收执行案件681件,结案652件,案件执结率达95.7%。
4、以巡回办案促公开。选择有较大影响或者法制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村组、田间地头进行开庭,方便社会公众旁听审判。既达到庭审向社会公开的目的,又实现了司法为民,扩大了法制教育面。
5、加强和新闻媒体的合作促公开。该院和县电视台等多家单位创建了《法治天地》栏目,定期对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在电视上公开庭审、执行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在地方党报——《泾县报》上开设了“和谐法苑”专栏,每月一期,积极为媒体监督和新闻采访提供素材,对重大案件、重大活动邀请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参与,进行全方位公开 ,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法院的重大活动和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案件的审理情况。
6、监督方式公开。一是为便于社会公众的全面监督,除建立与市人大、政协联络制度和公布24小时录音监督举报电话外,每上下半年还各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一次。聘任了司法监督员。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公正司法情况进行监督,帮助法院了解、征询群众及所属行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法院工作,帮助群众了解法院。司法监督员制度有力促进司法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敞开法院大门,使干部群众关心审判、关注审判,全面深入地了解、监督法院,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敦促法院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有效的促进了法院司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二是
三、正在落实中的司法公开措施
1、为更好的落实司法公开,原有的立案窗口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泾县法院年初就启动了新的立案大厅建设,目前正在招标中,预计今年10月份前将投入使用。新立案大厅将在原有的电子公告屏的基础上增加 电子触摸屏,通过电子触摸屏可以了解法院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受理案件流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审理流程、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执行公告、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救助资金公示、个别裁判文书(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等方面内容。将管辖案件范围、起诉条件和手续、诉讼收费标准、审判流程图、监督举报电话等上墙公开;印制《起诉状》、《答辩状》、《再审申请书》、《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供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时示范;提供各类案件的《诉讼指南》、《举证指南》、《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立案须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诉讼须知》、《信访工作制度》、《院长接待日预约制度》等便民资料,供当事人取阅;在立案大厅设置立案咨询“导诉台”,由导诉员引导诉讼,随时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建立诉前调解室、诉中调解室、信访接待调解室等。
2、加快网站建设。2009年泾县法院就开通了局域网,利用这一平台,对宣传法院、教育干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局域网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司法公开的宣传要求了。为更好的做到司法公开,宣传法院,就必须有自己的互联网站。所以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该院就精心准备,多方努力,建成了自己的门户网站(未正式开通)。网站共设有新闻中心、法院简介、裁判文书、审务公开、法学园地、队伍建设、案件快报、荣誉展台、专题报道、公告等栏目,现正在和中国法院网联系,准备依托中国法院网建立泾县法院频道。至时,有了自己的互联网宣传阵地,将更加全面迅捷的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该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法庭建设的成果,为法官干警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成为审判公开、司法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
3、安检和数字化法庭建设正在进行中。安检门和一个数字化法庭建设所需的设备已经购买到位,将结合新立案大厅的建设对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完成后一并投入使用。到时将实现审判区和工作区的隔离,外单位及诉讼当事人的车辆不得进入法院大院,一律停靠在院外指定的停车区域,进入法院人员首先需通过安检。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可以通过多媒体展示诉讼证据、同步记录并展示庭审过程。根据需要对案件的庭审活动和相关重要审判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扩展、延伸传统的审判法庭功能,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并根据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可以选择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转播,使未能进入法庭的媒体记者或旁听人员同步旁听庭审情况,当事人和媒体也可以按规定查阅和复制档案材料。
二○一○年七月二日